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过后监管的通知
建办市[2017]7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出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深刻推动工程建设领域“放管服”鼎新,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事中过后监管,规范工程招标代理行为,守护构筑市场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终场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受理和审批。自2017年12月28日起,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再受理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申请,终场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批。
二、成立信息报送和公开造度。招标代理机构可依照自愿准则向工商注册地点地省级构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根基信息。信息内容蕴含:交易牌照有关信息、注册执业人员、拥有工程建设类职称的专职人员、近3年代表性业绩、联系方式。上述信息统一在我部全国构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对表公开,供招标人凭据工程项目现实情况选择参考。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和正确性掌管,并实时核实其在公共服务平台的信息内容。信息内容产生变动的,该当实时更新。任何单元和幼我如发现招标代理机构报送虚伪信息,可向招标代理机构工商注册地点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举报。工商注册地点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该当实时组织核实,对涉及非本省市工程业绩的,可商请工程地点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协助核查,工程地点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该当赐与共同。对存在报送虚伪信息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工商注册地点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该当将其弄虚作假行为信息推送大公共服务平台对表颁布。
三、规范工程招标代理行为。招标代理机构该当与招标人签定工程招标代理书面委托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领域内依法发展工程招标代理活动。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该当严格依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执行条例等有关司法律规发展工程招标代理活动,并对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承担相应责任。
四、强化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房屋构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力度,推动电子招投标,加强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监管,严格依法查处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实时归集有关处罚信息并向社会公开,切实守护构筑市场秩序。
五、加强信誉系统建设。加快推动省级构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信誉信息采集、报送机造,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信誉信息利用,推动部门之间信誉信息共享共用。加快成立失信结合惩戒机造,强化信誉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约束作用,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造”的市场环境。
六、加大投诉举报查处力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成立健全平正、高效的投诉举报处置机造,严格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置法子》,实时受理并依法处置房屋构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的招投标投诉举报,;ふ斜晖侗昊疃笔氯说暮戏ㄈɡ,守护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市场秩序。
七、推动行业自律。充分阐扬行业协会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行业规范发展的沉要作用。支持行业协会钻研造订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行为规范,颁布行业自律协议,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行为的约束和治理。激励行业协会发展招标代理机构资信评价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提升招标代理服务能力。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器沉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取缔后的事中过后监管工作,美满工作机造,创新监管伎俩,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管,依法端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招投标活动有序发展。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