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度发展和鼎新委员会布告
2017年 第9号
凭据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行业鼎新发展必要,我委在钻研造订新的治理划定,今年暂不受理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申请。鉴于《国度发展鼎新委核准的2012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名单》(国度发展鼎新委2012年第27号布告)颁布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有效期即将届满,决定将该批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有效期同逐一连至新治理划定执行之日。为方便该批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有关业务,减轻其职守,在资格证书有效期一连期内,我委不换发新证,各单元可凭据原证书和本布告从事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国度发展鼎新委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