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当局和社会本钱合作(PPP)征询机构库治理暂行法子》(财金〔2017〕8号)(以下简称《法子》),现就启动PPP征询机构库入库工作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第一,首批可入库机构名单见附件。请名单内机构自本布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单元统一社会信誉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正背面、联系人授权书、联系人身份证正背面的扫描件(均加盖单元公章),以及联系人信息等发送至cpppc@cpppc.org,邮件名称统一为本机构名称后跟“申请约请码”,获取注册约请码。财政部PPP中心将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约请码。请各机构把稳查收邮件(蕴含垃圾邮件),获得约请码并当真阅读入库操作手册后在www.cpppc.org“机构库”栏目内进行注册,并依照提醒注明录入信息。系统将向实现信息录入的机构提醒成功入库。
第二,未在本次布告名单内但切合《法子》入库前提的机构,可自本布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涵上述“机构库”栏目内按要求“提请鉴别”。此类机构业绩应是截至目前已在www.cpppc.org“项目库信息公开”栏目颁布的项目。财政部PPP中心自本布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照《法子》查对并予以补充布告。
第三,凭据《法子》,机构应在获得约请码之日起22个工作日内实现入库,不然将纳入下次可入库机构名单布告。征询机构及其业绩有关信息将于系统关关本次入库操作后实时公开,具体可通过www.cpppc.org“机构库”栏目进行查看。公开信息仅供社会各界参考。PPP项目当局方能够选择库内或库表征询机构提供征询服务,并应切合当局采购有关划定。
联系电话:
有关政策征询:010-88659274、88659273
机构库技术征询:010-82270088-232
附件:首批可入库征询机构名单
财政部当局和社会本钱合作中心
2017年6月28日
有关政策及解读请点击链接阅读:
1、财政部关于印发《当局和社会本钱合作(PPP)征询机构库治理暂行法子》的通知
2、关于PPP征询机构库治理暂行法子的解读